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4 00:00 作者: 信息来源:

管委会各部门,街道,各派驻机构,企事业单位:

现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31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3年,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开发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面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态势。

(一)总体情况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97起,死亡19人,受伤178人,直接经济损失376万元。其中: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225万元;道路交通事故315起,死亡16人,受伤178人,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火灾事故179起,直接经济损失91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主要工作

1.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召开4次工委、管委会办公会,4次安委会全体会,3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和2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委领导带队调研、督促检查安全工作5次。尤其是针对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将9项安全专项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救助、安全设备购置、安全评估、安全标准化等列入财政预算,共计452万元,在2012年基础上增加10%

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是管委会与各部门、街道、园区、派驻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三是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进一步理清各部门、街道、园区、派驻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四是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五是继续将安全生产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各类评先评优的基本前提。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198家规模以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二是深入开展“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企业无事故”和班组安全建设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截至目前共192家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同时对已经达标的企业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回头看”活动。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在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拆除1个非法加油灌,查处1起居民楼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取缔2家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户;查处123805起交通违法行为;临时查封25家存在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拆除196处违法建设行为;关闭62家废品收购站;取缔20家非法燃气供应点;拆除10台居民区内的小锅炉;查处110家无证照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36家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停产停业整顿;针对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刑事拘留18人,行政拘留130人。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下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全区8300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排和培训,建立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数据库,并进行分类分级统计。目前,规模以上企业、危化企业及其他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已录入系统,开始自查、自报、整改安全隐患。

3.重心下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成立以区安委会主任为组长,安监局局长和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八大重点行业领域、四类重点地区、五种重点企业和五个重点时段,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安全大检查。

1)危险化学品

一是对全区7家液氨使用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2处,对隐患严重的万邦激光、明达玻璃两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聘请专家对开发区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2家危化品经营企业、1家危化品储存企业和重点危化品使用企业进行了诊断检查,查处各类安全隐患62处,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宏港石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烟花爆竹

在全区范围内张贴500份鼓励举报的通告,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全区36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进行专项检查,下达了36份执法文书,查处了61处安全隐患。

3)消防

一是开展了“平安一号”、“平安二号”专项行动,检查社会单位2302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47处,责令三停社会单位21家。二是推进7家市级挂牌、1家区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

4)交通

一是开展有车单位“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101家运输企业,督促整改各类交通安全隐患80处。二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纠正重点违法行为4674起,查获饮酒驾驶85起,醉酒驾驶26起,暂扣车辆3743台。三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关停了安全隐患突出的军山渡口。

5)特种设备

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00余家,检查设备4800多台(套),排查隐患170余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0余份,已全部整改到位。

6)建筑施工

以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建筑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对全区127个房建项目和46个市政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144份,罚款16.5万元。

7)燃气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明确区、街燃气管理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各级燃气安全管理职责;对供气单位实行站长责任制,“一人一站”设立站长。二是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70000余个居民用户、7000余个工商业用户、300余个燃气器具销售点,下达执法文书2000多份。

8)食品药品

一是针对“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两大突出问题,严密排查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场所,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二是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餐饮等为重点单位,开展了205批次的监督抽检。

其他各行业领域均按职责分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开发区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279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6971处。

4.以人为本,不断强化职业卫生监管

1)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验收工作。对电子制造、汽车制造、制鞋和箱包制造等重点行业的61家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验收,其中16家企业达到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标准。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组织189家企业召开申报动员培训会,全年新增申报202家。

2)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将职业卫生“三同时”和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有机结合,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项目,一律要求开展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全年12个建设项目开展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3)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承办全省职业卫生现场会,17个地市州和重点企业实地参观了东风本田、康明斯电力两家省级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

5.强化意识,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教工作

1)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开展向基层企业“送安全政策”、“送安全文化”和“送安全服务”等活动为具体内容,展板宣传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组织135个企业、4000多人参加安全知识竞赛,382个单位、10000多人次观看《安全生产警示录》,达到了“与企业互动”、“与职工互动”、“与群众互动”的效果。

2)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在2012年基础上增加培训经费10%,全年开展各类培训58期,培训6000多人。同时,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二、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首位”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职业危害防控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是:确保事故死亡人数、职业危害事故及其他相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之内。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1.加大对中央精神的学习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的理念。

2.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修订开发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等问题上的作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意识,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3.完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在绩效考核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专项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二)强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强化监管部门责任落实。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权限范围和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切实落实公安、规建、城管、工商、社发、宣传、招商、财政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建立健全督查暗访和巡视工作制度。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等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加强暗查暗访工作力度。要积极组建安全生产巡视组,坚持点、线结合,以线为主,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坚持常态化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3.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和发挥市场机制决定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服务水平和效能,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单位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强化证后监管。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探索实施保险业、行业、协会、社团等第三方监管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并与企业贷款、融资、招投标和评先评优等挂钩,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

4.把好规划建设“安全关”。要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规划建设的前置条件,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当规划设计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规定,对不服从规定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或引发的事故,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加大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力度。深化安全生产街乡镇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探索支持街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途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将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工业园区、社区进行网格划分,做到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实现安全监管区域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基地及消防安全基础等建设,落实各类消防站点、消防装备、消防供水设施等基础建设。

2.加大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及扶持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切实保障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公民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确保街道安全工作经费不少于12万元,满足基本办公条件。

3.加大科技兴安工作推进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开发,加快推进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加大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的推广使用力度;继续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装备,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结合安全监管信息化“金安”工程二期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建立能够适时反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状况、便于实施动态监管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网络。

4.扎实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对涉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使各类预案更具操作性。开展全区性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解决应急演练实战性不强的问题,改变由专家“导”、企业“演”、观众“看”、领导“评”的固定模式,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报备和演练,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深化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三无”活动(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管理无缺陷)和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强化各类企业安全监管。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强化对各类企业的监管与考核,督促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各企业实际,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职业危害防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力争做到基层全覆盖签约。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全面完成规模以上企业三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规下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推动交通行业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对已经达标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活动,检查企业是否“对标运行、依规操作”,组织具备条件的达标企业进行提档升级,完成达标期满企业的复评工作,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创建成果。

(五)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着力防范职业病危害

1.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安监、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要依据《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2010104号)要求,切实履行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和职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职责,形成职业卫生“防、治、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立由安监、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职业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职业卫生监管的工作合力。建立招商、发改、规划、建设、安监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动机制,将职业卫生“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条件,督促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将职业卫生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并重,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兑现和同步总结表彰。

2.深化职业卫生“三基工作”。一是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将申报目标数层层分解到街道和园区,使申报对象由高危行业向一般行业拓展,逐步实现职业危害申报全覆盖;针对申报情况开展复核性检查,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完善有关数据。二是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在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电子电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重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确定开发区职业卫生监管重点企业和重点危害。三是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计划对10家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执法性检测和“专家问诊”活动;督促各类企业按规定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一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打非治违、危化品运输、职业病防治、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问题,坚持行业主管,探索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二是提高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融合,实现现场执法电子录入,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和质量。

2.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地、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企业职业病危害、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以及地下管线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运用集中检查、专项督查、联合执法等方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把街道“打非治违”工作列为重点,采取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要求。

4.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事故单位的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从重查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屡发事故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认真执行事故“说清楚”、约谈、回访、亡人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新闻媒体公示公告制度,用典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七)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能力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和督查,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企业、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申报为零或者过少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再排查。同时全面推动企业做好隐患治理“回头看”,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扎实推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和武经开安〔20135号文件精神,将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建设范围,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力争2014年覆盖各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2015年底前实现所有企业全覆盖。

3.扎实推进城市发展中安全生产新领域的监管。深刻汲取山东省青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省、市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主管部门和街道属地监管职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整改地下管网、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外部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积极研究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新问题,切实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行中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基础台账、规范监管行为。

(八)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治安水平和全社会安全意识

1.以《安全生产法》(修订案)宣传为切入点,全面推动安全宣传警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修订案)宣传,做好修正案的宣贯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公开进行曝光。

2.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社会关注安全力度。推动安全文化发展,力争创建2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2家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1个安全生产优秀街道、1个安全社区。推进五项安全文化宣传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等活动为载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营造“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3.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为重点,全面提升安全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将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培训等的重要内容,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面提升全员安全能力;加大对街道领导、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网格负责人的培训,切实解决培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4.以举报奖励为手段,全面营造安全监督氛围。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把程序关,做好举报各环节的工作,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要按照标准予以奖励,充分发挥举报奖励对群众监督的激励作用。  

(九)强化各级监管力量建设,打造优质监管队伍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部门、街道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逐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待遇水平,确保基层安监队伍稳定。切实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武政〔201064号)要求,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完善安全生产专家组织,加强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

2.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工作作风建设,杜绝执法不严格和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抓落实、抓督办的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意识。切实做好对群众和企业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要求,通过规范言行、加强指导、协调保障等形式,多为企业和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行为准则,切实打造安监干部优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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