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武汉园区规划建设工作已纳入我区“十四五”规划。我区现有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汉南区)促进创新创业办法》中第十条为检验检测平台入驻奖励。从政策运行两年多时间看,政策支持的力度还不够大,政策对检验检测产业集聚力还不够。由于检验检测机构大部分为分公司,知名的检验检测机构成立子公司后在资质获取方面存在很大困难,而现有的检验检测平台入驻奖励申请,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为独立法人,因此,至今为止我区还没有一家检验检测机构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同时,比较外地检验检测政策和我区的普惠性政策,现有的检验检测平台入驻奖励力度还不够大。为了更好地推进武汉园区招商建设营运工作,支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检验检测平台入驻奖励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情况如下:
一、增加条款
(一)检验检测标准制定奖励
主持制定并获得批准发布检验检测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参与制定并获得批准发布检验检测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二)武汉园区检验检测联盟支持
支持武汉园区检验检测联盟整合资源、导入优质企业或项目,给予其运营管理主体每年50万元人民币的运营资金支持。
(三)鼓励产业交流合作
支持在经开区举办有全球、全国影响力的高端会议活动与招商活动。加强武汉园区宣传力度,最高给予活动组织机构3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二、原条款加大奖励力度
(一)租金支持
入驻武汉园区的企业/机构,自正式入驻之日起,第一年补贴当年场地租金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其他费税)的80%,第二年补贴当年场地租金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其他费税)的70%,第三年补贴当年场地租金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其他费税)的60%,单个企业享受补贴面积每年不超过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享受补贴的用房不得对外租售或者改变用途。
原条款:第一年补贴当年场地租金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其他费税)的 三分之二,第二年二分之一, 第三年三分之一; 单个企业享受补贴面积每年不超过2000平方米,每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二)设备奖励
入驻武汉园区的企业/机构,自完成注册之日或变更迁入之日起两年内购买检验检测类仪器设备(不含空调、电脑等办公类设备,不含运费)如超过500万元,按照购买仪器设备金额的10%给予奖励,如果是全国首台设备按20%奖励,如果是全省首台设备按15%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原条款: 购买检验检测类仪器设备(不含空调、电脑等办公类设备)如超过1000万元,按照购买仪器设备金额的5%给予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建设奖励
支持企业/机构建设检验检测中心及检定认证机构,对获批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含重点实验室)、省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含实验室),总计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建设奖励。对技术门槛高、投资额度大、资源稀缺的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分阶段总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建设奖励(批筹后补1000万元,验收授权后再补1000万元)。
原条款: 获批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含重点实验室)、省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含实验室),总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建设奖励。
三、对实施细则的修改
非独立法人企业/机构,对于我区重点支持的产业(汽车、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家居、通用航空、生命健康和桥梁钢结构)和国际国内知名且且一次性实际投资额度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非独立法人企业(机构),可以享受租金支持和设备奖励。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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