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机关各科室(中心):
经纱帽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纱帽街道全面开展陆域巡查深入推进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6日
纱帽街道全面开展陆域巡查深入推进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流域河湖长制,压实基层河湖长职责,以陆域巡查及面源污染防控为重点,加强流域水环境源头管控,扎实开展流域面源污染巡查管控,推动全街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我街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的命令》(省河湖长7号令)《关于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工作有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的命令》(市总河湖长2号令)《武汉经开区全面开展陆域巡查深入推进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直面我街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合力不强、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以改善我街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推进流域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陆域巡查工作,加强源头管控,持续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助力全街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流域河湖长制,以深入推进流域河湖长制为抓手,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履职尽责,打造流域河湖长制统筹下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基层共同缔造的管理新模式。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建立常态化陆域巡查机制;通过排查建档、法制宣传、整改督办、处罚强制、严格打击等措施,打造责任统筹部门清单化、管理任务片区精细化、保障协同多元化的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模式;深入推进源头管控,推动流域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实现全街河湖水质稳步向好,打造全社会共同治水护水新格局。
三、组织体系
流域河湖长制旨在达成“河湖长领治、上下同治、部门联治、水陆共治、社会齐治”的治水局面。以深入推进流域河湖长制为抓手,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观念,建立健全流域河湖长制统筹下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加村(社区)属地管理的管理新模式,创建五级流域河湖长体系,明确流域管理区域、人员、职责;进而形成责任统筹部门清单化、管理任务片区精细化、保障机制协同多元化的治水新格局,做深做细做实流域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流域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实有效扎实转变。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街道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河湖长办牵头,组织开展督导全街流域巡查工作。全街4名街级河湖长,21名村(社区)级河湖长,22名河长办专职水域巡查员,村(社区)网格员负责辖区陆域网格巡查,并确定一名专人收集整理本单位巡查的相关资料,及时与街道河湖长办方翠娥对接。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公共管理办、区域发展办、网格管理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纱帽市场监管所、环卫服务中心、红色物业)负责落实对应河湖流域11类面源污染问题清单的整改处置工作。
(二)完善组织架构。街道第一总河湖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街道总河湖长由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街副总河湖长由河湖长办分管领导担任;
根据水体走向,建立五级流域河湖长制体系。
一级流域:长江流域。
二级流域:通顺河流域。
三级流域:马影河流域,原区级河湖长转变为三级流域区级流域河湖长。
四级流域:长江纱帽段、马影河纱帽段、解放河、纱帽河、泥湖河、薇湖街级河长转变为四级流域河湖长。
五级流域:村(社区)五级流域河湖长管辖范围划分的汇水区,汇水区划分为巡查网格,实现全流域网格化管理。
四、工作职责
(一)街道级河湖长工作职责
街道级河湖长在区级流域河湖长和街道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开展所辖汇水区水域和陆域巡查管控,查找所辖汇水区内影响水环境问题,指导辖区内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2.组织领责河湖治理管护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线APP巡查,及时处理或者上报发现的问题;
3.指导村(社区)级河湖长履行职责;
4.完成上级河湖长和街道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村(社区)级河湖长工作职责
村(社区)级河湖长在街道级河湖长的领导下,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明确约定的内容履行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实施领责划分巡查范围的河湖治理管护工作,每周至少开展1次APP全线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涉水违法行为,向上级河湖长或者有关部门报告;教育引导居民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保护涉水基础设施,珍惜水资源、爱护水环境,预防溺水,长江十年禁渔等;并完成上级河湖长交办的任务。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村(社区)级河湖长职责约定中,应当同时明确目标考核分值,对未履行职责的村(社区)级河湖长进行考核通报。
(三)流域网格巡查员工作职责
1.水域巡查工作职责
河湖长办巡查人员对河湖管护范围的水域、堤防、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进行定期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各类影响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行为或活动及时劝阻、上报。水域网格巡查员每周至少开展3次河湖巡查。
2.陆域网格巡查工作职责
针对陆域范围内的11类面源污染问题(见附件)进行定期巡查、记录,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形成底数清单。对发现的面源污染、违规排放等违法行为或活动及时劝阻、上报。
(1)村(社区)陆域网格巡查员职责:每天负责辖区范围内面源污染问题的巡查(定位图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本单位资料员,资料员汇总后上传街道河湖长办。
(2)综合执法中心职责:针对赋权清单,根据河湖长办收集的问题清单及时开展溯源处置,并承担主次干道面源污染巡查处置工作。
(3)环卫服务中心职责:根据河湖长办收集面源污染清单,负责城区背街小巷和村范围内的处置工作。
(4)纱帽市场监管所、红色物业、公共管理办、区域发展办工作职责:根据河湖长办收集的面源污染清单,负责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处置工作。
(5)网格管理中心职责:负责督促村(社区)网格员陆域巡查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问题督办制度
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收集各类巡查督查发现问题、上级河湖长交办问题、各类督察行动反馈问题、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问题等,制定流域或领责河湖重点问题清单,交办给本级相关部门、村(社区)级河湖长解决,跟踪问题解决进展情况,推进问题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二)巡查上报制度
流域网格巡查员将发现的问题整理后,上报至村(社区)级河湖长,由村(社区)层面进行调解,难以解决的继续上报街道级河湖长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三)督导考核制度
水域、陆域巡查及问题整治情况纳入全街河湖长制考核,由街河湖长办每月抽查各村(社区)水域、陆域巡查台账及面源污染问题整治情况,每季度考核各村(社区)水域、陆域巡查工作情况。对水域、陆域巡查工作中存在排查不全面、针对性不强及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整治不彻底、进度严重滞后的责任单位,由街纪委加强督查督办,必要时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河湖长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陆域巡查及面源污染治理对实现河湖长制久清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陆域巡查工作,全力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源头管控,助力河湖水质旱季雨季全天候稳定达标。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发动、部门联动、群众主动的原则,打造流域河湖长制统筹下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基层共同缔造”的管理新模式。全街21个村(社区)负责具体落实陆域巡查工作;街道职能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各街级流域长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
(三)严格执纪问责。以街级流域河湖长和相关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落实、亲自督办的工作机制,重点督办查处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严肃问责责任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等负面典型,以追责问责强力推动解决一批面源污染突出问题。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以河湖长制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六进”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采用张贴条幅、发放面源污染整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强化群众意识,告知污水倾倒等面源污染相关整治事项,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排水户积极整改,全面规范排水行为,提高面源污染整治能效。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