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安委会关于印发军山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军山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事故发生,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军山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军山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2020〕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一无一降”目标,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军山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欣荣

常务副组长:王晓东

副  组  长:李志桥  陈汉斌  余凌涛  潘幸存

冯  进  李绪昌  施先立  刘德干

喻建祥

成      员:周  波  喻志英  杨厚斌  李跃进

徐君明  徐  翼  谢守年  魏世斌

刘义豪  贺诗飞  周远杰  程德雄

李彦波  王  俊  王忠利  徐之义

付肖渊  张志力  万淑芬  周  瑞

沈  飚  余  飞  毕胜涛  肖旌明

汪  伟  石  艳  陈晓玲  刘  凯

沈庆玲  柏维霞  曾玉华  严长伟

李  斌  李  峰  姜  律  陈先印

胡红喜  明淑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公共安全办公室,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工作重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辨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三)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全街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开展油气燃气管线及经营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粉尘爆炸、受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设施设备、民爆器材、废品回收点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突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燃气、河湖塘堰、山体、未拆危房、三合一及多合一等重点部位;突出校车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突出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商场、宾馆、文化场所、群租房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各类专项整治任务详见附件《军山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后期将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将变更要求调整印发。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6月-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2020年7月中旬)。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基层相关单位和各类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下旬-2020年12月31日)。各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尤其是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针对重难点问题,各单位要精准施策,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片区、领域及点位的包保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落地。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整治情况,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周密组织,细化方案。各单位要按照街道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三)加强考核,注重实效。本次行动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街安委会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确保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营造氛围,增强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逐月按方案组织实施,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并报送街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军山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军山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事项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具体要求

完成时限

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工作重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党建办、街直部门、社区、公司、企业

参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年7月-2022年

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辨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街纪工委、街直部门、社区、公司、企业

2020年7月-2022年

3. 

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是,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降低重大安全风险;

二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提升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是积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分级分类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全面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加大信用约束力度。

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派出所、产业园、相关企事业单位

排查整治:2020年8月-2020年12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4. 

专项整治

电力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防火,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老化的电力线路和设施及时更新改造。

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安监站、电力公司、军开公司、社区、公司、企业

参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排查整治:2020年8月-2020年12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5. 

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商铺、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达标活动,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四是,夯实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物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积极打造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街直部门、社区、公司、企业、物业

派出所、

6. 

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依法加强对客车的安全监管;

二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三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

四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

五是,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交管站、交警中队、社区、公司、企业

参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排查整治:2020年8月-2020年12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7.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强化危险性较大部分项目工程管理,压实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

三是,全面排查房屋市政工程中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和防高坠、施工用电等一般隐患;

四是,排查高处作业是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是否够符合规范、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从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高温雷电等特殊时期是否有应对措施等情况。

牵头单位:城建专业领导小组、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军开公司、城管中心、建筑企业

8. 

工业园区安全整治

一是,强化对新引进企业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规定的企业“进园入区”。

二是,强化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牵头及责任单位:军山科技产业园

9. 

专项整治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是,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气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隐患排查治理。

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城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产业园、社区、企业

参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排查整治:2020年8月-2020年12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10. 

民爆物品安全整治

开展安全管理生产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对违规使用民爆物品的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社区、公司、企业

11.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尽快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格化全覆盖。完善智慧电梯监管服务系统。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社区、公司、企业

12. 

城(乡)燃气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燃气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燃气安全用气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城管中心(燃气办)

责任单位:社区、公司、企业

13. 

工业(冶金)安全整治

一是,开展工业(冶金)企业摸底排查工作;

二是,开展工业(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安监站、社区、公司、企业

14. 

校园安全整治

一是,学校建筑物安全整治;

二是,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三是,建立学校实验室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教办

责任单位:辖区各学校及幼儿园

15. 

专项整治

医院安全整治

一是,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和火灾隐患风险排查整治;

二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电气线路安全、消防控制室管理、消防通道管理)。

牵头单位:街公共服务办

责任单位:军山卫生院、军山分院

参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排查整治:2020年8月-2020年12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16. 

油气长输管线安全整治

持续开展管道隐患排查整治,组织重点时段、管段的管道法定检验检查,强化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安安委会办公室、城管中心

责任单位:各社区、公司、企业

17. 

旅游安全整治

强化安全监管。对汛期、雨季安全值班制度不落实、湖泊水面安全管理不到位及安全隐患排查不力,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不完善,应急救援工具未设置,安全巡视力度不够,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等情况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文体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农业中心、水产中心、社区

18. 

商贸(成品油)安全整治

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监管,委托符合标准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大型购物中心、商超、加油站、汽车流通等生活服务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推进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安办、市场监督所

责任单位:社区、公司、企业

19. 

地质灾害安全整治

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让网格员们成为隐患风险的“吹哨人”,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

牵头单位:国土中心

责任单位:综治办、农业中心、社区、各村、公司、企业

20. 

房屋安全(含房屋毗连地下空间)安全整治

一是,扎实开展老旧房屋和危房隐患排查,指导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委托鉴定、核实隐患、妥善处置。

二是,指导督办调度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地下空间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房产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城管中心、社区、公司、企业

21. 

专项整治

垃圾场(受纳场)安全整治

一是,督促消纳点建立消纳台账;

二是,强化日常巡查督导;

三是,完善硬件设施配备。

牵头单位:城管中心

责任单位:社区、公司、企业

参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排查整治:2020年8月-2020年12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22. 

人防工程安全整治

一是,对人防工程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对违法违规使用人防工程等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房产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地产企业、各社区

23. 

养老机构安全整治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社事中心

责任单位:社区

24. 

宣传教育演练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履行培训主体责任。

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3、安全生产媒体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利用户外显示屏、宣传手册等载体向各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从业人员宣传安全知识。

4、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能力培训,探索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常态机制。

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直部门、社区、公司、企业

参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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