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经局领导批准,现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日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前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负责同志批示要求,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乱象,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人员和事件。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及时组织进行前期摸底排查,弄清底数,为全面开展专项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周克辉同志任组长,何静、杨杰、刘振中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科、耕保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科、规测中心、信息中心、执法一大队、二大队、勘测队、各土地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二)成立前期专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周克辉同志负责,具体工作由执法大队承担,工作专班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分解任务、摸清底数、重大线索排查、指导督办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

执法大队负责领取市局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后分解下发到各土管所和勘测队;督促各土管所和勘测队按要求统计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数据;对清查填报数据进行指导,统计上报的数据,摸清底数,对发现的重大违法线索同时进行核查。

耕保科负责汇总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等有关情况,形成专题报告;配合法规科收集涉及耕地保护工作的相关资料。

法规科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农民建房、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提出我区专项工作处置建议及政策依据。

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市局执法监察信息平台接口、土地变更调查等数据及相关技术支撑。

各责任单位完成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前期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0429日--57日)

组织全局相关科室和单位参加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工作部署视频会;执法大队领取我区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后,分发各土管所和勘测队,要求土管所和勘测队对变更调查成果中地类为耕地的地上建筑物进行逐一排查,并同步开展外业调查工作。

(二)外业清查阶段(202057日--530日)

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前期工作方案》

各土管所和勘测队对照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进行“地毯式”外业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5月30日将排查数据与重大违法线索前报执法大队汇总。

(三)内业整理阶段(2020530日--市局就专项工作下一阶段进行部署时)

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将数据汇总以及甄别重大违法线索后报市局执法支队,并组织局相关科室对前期清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政策和处理意见。同时对梳理出属于农村农民个人建房的项目,按规定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

耕保科要开始着手汇总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等有关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法规科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农民建房、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提出我区专项工作处置建议及政策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厅、市局、区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原则上每周一调度。各土管所要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传达省市领导指示精神,要求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乱占耕地建房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要积极主动履职。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主责部门,在国家、省方案未出台之前,要不等不靠,提前谋划,提前部署。农民乱占耕地建住宅可移交农业农村部门查处,耕地上的其他建房必须是自然资源部门的管理职责。

三要迅速摸清底数。要按照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以2017年变更调查确定的耕地为底数,迅速摸清2017年以来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摸清底数是今后开展工作的基础,也是下步政策出台的依据。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克服困难,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向市局上报的数据一定要保证质量。

四要做好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做好18大以来信访、纪监委部门关于农村建房的线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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