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开展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从3月29日起对全区开展自查的65家一级预算单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取30%即20家,于5月19日结束全部检查,并对每个被检查单位出具了正式的检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是确定检查对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2021年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检查对象为:区审计局、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区妇女联合会、东荆街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区环境保护局、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人力资源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汉南区委员会办公室、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先进制造产业区管理办公室、区智慧生态城管理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邓南街办事处。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为全面加强我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本次检查以各单位2019年1月-2020年12月财务管理情况为重点,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和长期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财务管理混乱,票据管理不规范、报销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发现问题
(一)存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表现在未完全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报销提供的票据及相关内容的审批、执行、验收资料等附件严格把关,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报销时未提供事前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财务票据,对于手续不全、附件不全的费用予以报销等;未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当,账务处理科目使用错误等;未按《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办法》在公务卡结算目录及适用范围内规范公务卡使用及管理等;
(二)在资产管理方面20家单位均未做到严格履行《武汉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办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部分单位对于取得的资产未办理验收、登记,未明确资产使用人或资产管理员,部分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上账,固定资产购置申报不及时、程序不规范、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未定期盘点及按规定计提折旧、账实不符等问题;部分单位未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购置固定资产,导致固定资产数量及标准超标;
(三)部分单位存在未按《省财政厅关于与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开区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未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部门项目未按政府采购流程进行规范采购,未在符合电子商城采购限额标准指导下进行采购,未重视合同签订的规范与管理,未重视履约验收管理等问题;
(四)少数有执收职能的单位未按《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未对财政票据实行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存根按顺序清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五)少数单位未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部分项目未按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合理的安排支出;
(六)部分单位未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部分单位还存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三、检查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关于开展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根据检查结果对各个被检查单位下《整改意见通知书》,并要求立足问题整改,能够立即整改要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整改的,作出整改承诺,加快分步整改,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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