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关于引进重大农业项目奖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4 14:59 作者: 信息来源: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现对《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关于引进重大农业项目奖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4日-1月14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周良华

电子邮箱:1042719245@qq.com   

联系电话:027-84857086,13971321169

附件: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关于引进重大农业项目奖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关于引进重大农业项目奖补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全区现代农业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发展,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流转土地新建种植(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带动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助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奖补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目标,坚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引领能力和加强条件建设,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通,为实现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以农为本;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坚持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坚持集约经营,扩大投入。

三、奖补范围

在我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规划范围内,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农业项目,重点支持高效种植、水产健康养殖,林果花卉、休闲观光农业范围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设备等建设投入进行奖补。

四、奖补对象

自2017年以来在我区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独立法人公司、运行管理规范、带动效果明显、诚信经营且无各类负面清单的农业企业。

五、奖补标准

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有限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投资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分档进行奖励。

(一)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的,按照投资总额的5%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二)投资总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按照投资总额的1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

(三)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按照投资总额的15%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亿元。

对在建两年以上的企业项目,形象进度达50%以上,实际完成投资总额达到以上规模的,可以申请政策奖励(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建设期间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以上所有政策,不得与本区同类政策重复补贴。

六、项目申报和验收

重大农业项目由引进单位指导引进企业进行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第三方对项目开展审计。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拨付奖补资金。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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