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1.检查事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
2.检查对象:养老服务企业。
3.检查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三、行政检查频次
每半个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
四、行政检查标准
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民发〔2022〕86号)。
五、专项检查计划
遵照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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