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应对疫情影响
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一)建立区领导对口联系外经贸重点行业工作制度,统筹协调解决行业龙头企业困难和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二)对2019年进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累计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及对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外经贸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帮扶;确定区级中小外贸外资企业纾困名单,在帮扶政策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汉阳海关、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三)用好省级、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向武汉开发区倾斜,全力支持外贸外资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四)开展“应对疫情援助企业网上法律服务”等活动,组织知名法律专家,为企业提供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做好“湖北省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法律援助中心”等经贸摩擦应对服务平台的宣传,指导企业防范贸易风险。(责任单位:区政法委)
二、做好金融纾困
(五)组织外经贸企业入驻“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利用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150亿元“稳外贸、拓市场、支持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贷款、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100亿元“抗疫情稳外贸稳外资”专属应急信贷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专项贷款资金池,为外贸外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六)推广“楚贸贷”平台,推进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业务;落实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政策,对2020年新签单的高新、电信、钢铁、纺织、医疗防护物资等行业外贸企业,按不超过标准费率70%的水平加大承保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七)充分利用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银税互动”平台、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等渠道,助力解决外经贸企业融资难、贷款增信难、银行风控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综合保税区)
(八)统筹整合外经贸资产,探索搭建区级外经贸产业投融资平台,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治理规范、管理科学的外经贸集团母子公司体系;设立外经贸产业发展基金,引进专业管理机构,通过股权投资、资本运作、投贷联动等方式,拓宽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推动医疗防护物资、特色农产品出口
(九)抢抓全球疫情“窗口期”机遇,积极推动医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抢抓机遇扩大出口。(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卫健局、汉阳海关、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十)建设农产品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特色农产品“海外行”,打造玉米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农发投公司)
四、全力抢订单拓市场
(十一)紧盯“中国外贸500强”,开展招商引贸专项行动,引进一批外贸流通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补齐我区外向型经济产业链短板。(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十二)推广应用“楚贸展”外贸数字化平台,鼓励引导企业参加“湖北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系列活动;积极参加“网上广交会”,对2020年上半年出口增幅超过5%的企业,优先安排下半年广交会展位;加大对企业参加重点行业国际展会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赴境外参展,已支付且无法追回的展位费视同参展,按省市现行政策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十三)积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搭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十四)会同区内大型制造业、商贸流通企业及国内知名电商平台,通过工业-外贸企业云对接、企业直播带货等新模式,帮助依赖国际供应链的外贸企业在国内寻找供应商、拓展国内市场;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十五)招引航运、货代企业,打通物流水运运输通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推进开发区直达航线建设,实现航线持续和常态运营,加快推进武汉航运中心建设及推动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责任单位:港口物流园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提升利用外资质效
(十六)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针对疫情暴露的短板和促进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金融服务等领域外资重点项目:对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总投资10亿美元以上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按照有关流程申报纳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协调;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保障服务范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十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建设“招商云平台”;对符合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新设或增资项目,可采取更加灵活的项目实际到资奖励政策。建立“一口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解决机制:严格执行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享受各类支持政策、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