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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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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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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政务 |
文件 |
本单位制发的行政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制定文件的科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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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决策预公开 |
决策草案、征集时限、反馈渠道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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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策解读 |
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武汉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 |
政策公布之后三日内 |
办公室、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对口科室负责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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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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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事科、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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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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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财务科、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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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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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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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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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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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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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财务科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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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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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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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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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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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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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政府采购 |
公开招标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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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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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3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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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购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1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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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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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与更正事项公告期限一致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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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采购合同 |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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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行政 处罚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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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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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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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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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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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监督检查 |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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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
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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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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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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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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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公共 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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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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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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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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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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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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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行政 审批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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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
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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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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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 |
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个体工商户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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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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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其他重点工作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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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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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广告监督管理 |
广告发布提示、广告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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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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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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