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15:53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规范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区农业农村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受理全区农业农村领域在涉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线索。主要包括:

一是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是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

三是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是行政强制方面: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五是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未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以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问题反映渠道

(一)投诉举报电子邮箱whjkqnyj@163.com

(二)投诉举报电话:027-84854071(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投诉举报地址:汉南区微湖路392(邮编:430090)。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类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受理征集范围。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遵循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受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031日。

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5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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