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24年工作实际,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特制定2024年农业随机抽查计划。
附件: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随机抽查计划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日
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实施时间 |
1 |
2024年度汉南区农业农村局水产苗种情况的抽查 |
获得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资格的苗种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 |
渔业渔政科、三中队 |
对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的监管 |
40% |
3月 1次 |
获得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资格的苗种生产企业 |
对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和原、良种场水产苗种生产审批的行政检查 | ||||||
2 |
2024年度汉南区农业农村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情况的抽查 |
从事生猪屠宰的企业或个人 |
现场检查 |
畜牧兽医科、四中队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的检查 |
100% |
10月 1次 |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动物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和个人 |
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核发监管 |
25% |
10月 1次 | ||||
从事动物诊疗的企业或个人 |
对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
25% |
10月 1次 | ||||
3 |
2024年度汉南区农业农村局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渔具及捕捞方法情况的抽查 |
持有《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科研单位、企业、合作组织和个人 |
现场检查 |
渔业渔政科、三中队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监管 |
20% |
9月 1次 |
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合作组织和个人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管 |
20% |
9月 1次 | ||||
从事渔业水域捕捞的企业和个人 |
对渔业船舶船员的监管 |
25% |
9月 1次 | ||||
从事渔业水域捕捞的企业和个人 |
对渔具及捕捞方法的监督检查 |
100% |
9月 1次 | ||||
4 |
2024年度汉南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转基因生物,调运农业植物及其产品,农业机械情况的抽查 |
从事进口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的企业 |
现场检查 |
科教与种业、 一中队、二中队 |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企业监管 |
100% |
7月 1次 |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的科研机构 |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试验监管 |
100% |
7月 1次 | ||||
持有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的单位、企业、组织和个人 |
对调运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 |
40% |
7月 1次 | ||||
从事农机事项的企业或个人 |
对农业机械的监管 |
50% |
7月 1次 | ||||
5 |
2024年度汉南区农业农村局对生产中的农产品情况的抽查 |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现场检查 |
农业检测科、一中队 |
对生产中的农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
30% |
5月 1次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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