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39 作者: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写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提高政府透明度和服务水平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工作实效,把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月初主动公开当月农村低保、城市低保、临时救助发放名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名单和特困人员名单,确保低保救助、残联人两项补贴发放、特困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将对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公开公示。持续加强养老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公布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情况、经开区养老机构人员及床位信息汇总、经开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做好相关人员培训。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要求,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本单位专有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积极做好内容更新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长效管理,压实责任根据2023区政府政务公开自查问题清单指出的相关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办理行政许可4033件,行政处罚15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示内容不全面,不丰富;二是多数公示内容是上级要求才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扩大相关政策理论学习的范围,加强整体思想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提升工作主动性,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和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以来,公开了武汉经开区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版)、发布了基层减负举报电话和设立社区(村)减负观测点的公告等信息,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信息公开水平。发布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既有道路名称清理整治情况公示》、《武汉经开区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公布了意见反映、投诉举报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本单位信息公开不涉及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未公开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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