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使用的商贷,目前已还完,二套房使用的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但是每个月公积金还完后还有多余的钱,请问是否能每年提取出来?

发布时间:2023-12-08 09:09 作者: 信息来源: 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之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其中,“首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无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本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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