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二、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考勤记录;
2.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劳动合同复印件。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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