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九类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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