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全过程监督。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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