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武汉经开区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武汉经开区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2﹞101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促进我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完善农村末端寄递站点设施为重点,聚焦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着力推动站点设施共享、配送渠道共用、快递与电商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服务支撑。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及其加盟商包容共享、抱团发展,有效利用街道邮政服务点、快递加盟网点、五级客运站场等设施,按照资源共用、成本共摊、利益共享的模式,共同委托和确定街道中转仓运营主体,负责街道中转仓的改造建设与运营,扩大操作场地规模,配置必要分拣、暂存设施设备,共建上接市区、下联村组的街道中转点。
按照市邮政管理局发布的寄递物流设施建设指引,支持综合服务站运营主体与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企业合作,优先和统筹利用村邮站、邮乐购站点、供销服务站、电商服务点、快递代理点等寄递资源,按照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中、节约高效的原则,在每个行政村集中建设运营1个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对特色农业发展较好、进出快件量较大的行政村,适当增设村级站点;对不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由其村委会组织协调,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集体闲置用房,为综合服务站运营提供必要条件。
鼓励综合服务站借鉴、复制中心城区社区驿站、快递超市的做法,面向多个快递服务品牌,开放快件揽收和投递服务,实行“一平台、多品牌”的共享运营模式,积极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推动站点可持续运营。支持建制村设置农村寄递信息员,将其纳入村级公益岗位设置范畴。
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在街道、村现有公共设施、厂矿企业、新型社区等条件具备的区域,加大智能快件(信包)箱投放力度,满足村民自提业务需求。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提高农村末端派费核算及补贴标准,完善揽派两端利益分配激励机制。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以互利互惠为原则,委托街道中转仓运营主体,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按照集中仓储、统一分拣、共同配送的模式,将寄递服务由街道延伸至村级末端。
支持街道中转仓运营主体以中转仓为节点,充分利用农村邮路、农村客运、物流专线等运力资源,构建“街道—村”共同配送网络和渠道,有效降低农村末端配送成本。支持邮政企业加大投入,逐步实现农村邮路汽车配置率达到100%目标。
引导邮政快递及其委托街道中转仓服务企业,依据服务履约承诺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布局,合理规划末端运输配送线路,开展“定时、定点、定线”配送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快递服务时效。鼓励品牌快递企业提供直投到户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快递服务的直接通达和覆盖能力。
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加大冷链车辆运力投入,依托自有冷链仓储设施,提升农村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村“田头市场”建设预冷保险、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缩短流通时间、减少产品损耗,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立足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化农业发展需要,采取驻村设点、集中收寄、专线直配等方式,主动对接农业产业化农投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服务,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为农村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特产品加工企业制定个性化服务,提高农产品网上销售竞争力。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支持企业在区投资布局。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优先采购本地区农特产品,参与消费扶贫。引导邮政快递企业自有电商平台(如武邮购),重点支持农村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助力当地农产品外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2年9月底,完成全部街道中转仓建设;10月底,完成全部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
2022年9月,对照建设标准,对辖区内街道中转仓进行自查,对不达标的进行整改。
2022年12月,做好已建成街道中转仓、村级站点建设和运营情况的验收准备工作。
对符合中转仓建设标准,且承担4家以上品牌快递业务中转、承诺运营期不少于3年的中转仓运营企业,按照每个中转仓实际改造投入的4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中转仓建设补贴资金不超过1.5万元;对符合村级站点建设标准,且承担4家以上品牌快递驻村业务、承诺运营期不少于3年的站点运营企业,按照每个村级站点实际建设投入的4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村级站点建设补贴资金不超过0.5万元。上述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2022-2025年,按照每个中转仓及进村配送实际运营成本(不含支付村级站点派送费)的40%给予适当补贴,单个中转仓每年运营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每个村级站点按照实际承接投递快件量,给予运营补贴支持,其中,2022-2023年,每单补贴0.3元、每个村级站点每年补贴资金不超过1万元,2024-2025年,每单补贴0.15元、每个村级站点每年补贴资金不超过0.5万元。鼓励将站点快递服务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站点运营补贴与公益性岗位政策不可重复享受)。上述运营补贴资金将根据当年实际运营情况,由市、区财政统筹各渠道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对参与农村寄递物流末端服务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邮政快递及街道、村级站点合作企业优先利用存量设施资源,对租赁政府用房和国有资产的,鼓励适当减免租金。
支持邮政快递及街道、村级合作站点合作企业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参与站点运营和配送服务,对就业人员培训纳入人才技能培训范围,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
成立武汉经开区推进“快递进村”工程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专班,根据武汉市“快递进村”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开展全区“快递进村”工作。专班要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明确站点建设、运营及补贴等相关标准。区直部门及街道要加强配合协作,推进“快递进村”工作高效开展。
支持邮政企业在保证邮政服务的前提下,发挥网络服务基础支撑性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快递服务能力。着力引导和推动品牌快递企业建立责任机制,深化“邮企合作”,助力整区推进站点建设运营工作,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
组织开展“快递进村”工作推进考核评价,将“快递进村”工作纳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范围,强化目标考核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各街道“快递进村”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武汉经开区推进“快递进村”工程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武汉经开区快递进村站点建设计划表
附件1
武汉经开区推进“快递进村”工程促进农村
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余仕伟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郑 寿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 员:袁志勇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迟莹莹 区财政局副局长
程 洁 区税务局副局长
朱秋珍 区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王少峰 区招商局副局长
廖启雄 区供销联社三级调研员
施先立 军山街二级调研员
吴建桥 纱帽街四级调研员
刘自清 东荆街人大工委主任
易俊杰 邓南街办事处副主任
王 勇 湘口街办事处副主任
周 俊 中国邮政汉南分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袁志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执法局物流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杨豪为联络员。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区级统筹协调部门,协调对接市邮政主管部门开展站点建设、运营等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贴发放及资金支持;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各街道负责落实街道中转仓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属地责任,协调支持站点运营;
中国邮政汉南分公司负责推进落实街道中转仓和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工作;
其他部门协助推进落实站点建设和运营工作,并提供行业支持和指导。
附件2
序号 |
乡镇中转仓建设地点 (街道) |
村级站点建设地点 (行政村) |
人口数量 |
备注 |
1 |
军山街 |
张王庙 |
1285 |
凤凰苑社区 |
2 |
硃山 |
1184 | ||
3 |
凤山 |
737 | ||
4 |
沿河 |
642 | ||
5 |
黄石 |
591 | ||
6 |
得胜 |
1974 |
蒲潭社区 | |
7 |
胜利 |
1298 | ||
8 |
新团 |
1817 | ||
9 |
凉亭 |
1448 | ||
10 |
幸福桥 |
1259 | ||
11 |
大山 |
611 | ||
12 |
群江 |
426 | ||
13 |
王家 |
1750 |
龙湖社区 | |
14 |
肖家 |
1182 | ||
15 |
长山 |
912 | ||
16 |
川江 |
589 | ||
17 |
龙湖 |
1676 | ||
18 |
枫林 |
929 | ||
19 |
军江 |
853 | ||
20 |
小军 |
1527 |
小军山社区 | |
21 |
洪海 |
1477 | ||
22 |
纱帽街 |
陡埠村 |
2800 |
|
23 |
幸福村 |
4077 |
||
24 |
通津村 |
2318 |
周家河地铁小镇(目前拆迁房还未交付使用) | |
25 |
江上村 |
1760 | ||
26 |
纱帽街 |
江下村 |
2200 | |
27 |
大嘴村 |
1497 | ||
28 |
长江村 |
1562 | ||
29 |
东江村 |
1522 | ||
30 |
东风村 |
1034 | ||
31 |
周家河村 |
1003 | ||
32 |
邓南街 |
水三村 |
460 |
|
33 |
解放村 |
520 |
||
34 |
水二村 |
290 |
||
35 |
水一村 |
270 |
||
36 |
建新村 |
205 |
||
37 |
邓西村 |
160 |
||
38 |
窑头村 |
230 |
||
39 |
捞子湖村 |
220 |
||
40 |
鞋尖村 |
320 |
||
41 |
金城村 |
130 |
||
42 |
塘江村 |
160 |
||
43 |
郭家村 |
130 |
||
44 |
下南村 |
210 |
||
45 |
新沟村 |
80 |
||
46 |
南庄村 |
620 |
||
47 |
东荆街 |
郧阳村 |
270 |
|
48 |
杜家畈村 |
800 |
滩头社区 | |
49 |
滩头村 |
600 | ||
50 |
湘口街 |
汉江村 |
700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