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全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全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9〕1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改善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期间的环境,促进全区成品油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完善常态化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力度,以集中清理整治促进日常监管,加大对油库、加油站(点)油品质量、计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确保全区成品油市场公平有序、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照经营行为。包括油库、加油站(点)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营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商务规划的加油站(点)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利用非法流动加油站和非法改装油罐车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以次充好”供应市场,或与国家标准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

(四)偷税漏税行为。包括炼油企业与加油站(点)、社会用户等客户无票销售的行为,或通过第三方平台采购,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把油品以无票价格进行销售的行为;加油站(点)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低于实际销售量的行为。

三、责任分工

成立区成品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彭训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局(商务局)。

(一)各街道是本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成立街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处级领导牵头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强大合力,营造整治氛围,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行零容忍的打击态势。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非法运输、存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查处利用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涉案线索;查处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市有关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区环保局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加油站(点)油气回收和双层罐(防渗池)工作开展检查,对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四)区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机动车擅自改装、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查处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行为,并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区安监局负责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对油库、加油站安防建设不达标或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处理;做好非法加油经营点设施拆除现场的安全和应急救援保障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收缴的油品以及用于非法储存、经营油品的工具和设备。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油品质量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未取得成品油经营工商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做好计量器具强制鉴定,查处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做好油品的抽样检测工作。

(七)区税务局负责查处炼油企业与加油站(点)交易不开具正规发票、偷税漏税的行为;加强稽查征管、严格小额纳税人管理,建立专项督查、举报、核查机制;严格管理加油站进销存台账和税控装置联网,根据加油枪走字起止数进行纳税,重点监控缴税的成品油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的加油站点。

(八)区招商局(商务局)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情况;查处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组织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同区有关部门将查处的油品依法予以处置,协调相关企业做好被罚没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摸排阶段(4月1日前)

各街道要组织制定本辖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辖区内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状况、经营企业情况,对加油站(点)的油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区公安、环保、建设(交通运输)、安监、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领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将本单位工作方案于4月4日前报送区招商局(商务局)(联系人:谢明达,联系电话:15827177208)。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6月20日)

区成品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摸底排查的问题和群众提供的线索逐一核实和清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责任分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三)督促指导阶段(6月21日-7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群众投诉较多、市场秩序较乱、违规行为突出的区域,采取有针对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多次整治效果不佳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问责,确保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7月21日-7月30日)

本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专项工作总结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送区招商局(商务局)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由区招商局(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要敢于直面困难、勇于担当,积极履职尽责,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地生效。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将本部门工作情况报送成品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联合执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近几年我区持续开展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常态化的监管工作机制,要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持续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的不良势头反弹,确保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企业自律。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规范经营、安全生产的理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恪守法律、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积极配合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加大劣质油品质量对环境污染的宣传力度,拓宽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和整治效果,营造出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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