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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工委(区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工委(区委)决定今年5月在全区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围绕推动全区“1234”发展战略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四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不忘初心”系列教育活动
1.市纪委监委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展播《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我们决不当李自成》《革命时期铁的纪律》等专题片,全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学习、开展讨论。(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委、各单位党组织)
2.开展廉洁文艺作品创作。围绕廉洁题材,借助小品、快板、歌舞等艺术形式,创作1-2个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艺作品,并结合基层文艺汇演进行展演,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形成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群众观看市文化局开展的“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再出发”全市廉政文艺巡演和廉政主题黄梅戏《铁面金光悌·审和珅》巡演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工)委监委、各单位党组织)
3.充分运用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等市、区党员教育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红色文化教育活动,讲感悟、谈体会。(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二)组织“以案为鉴”系列警示活动
1.纪(工)委监委选取近年来省市纪委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编印一本《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书籍,向全区各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发放,用反面教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委)
2.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担当不作为”等“四风问题”新表现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委)
3.全区各单位要开展专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观看《拼搏赶超路上的九个不和谐音》等警示教育片、学习案件通报等,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三)组织“普纪明法”系列学习活动
1.通过区委党校、专题报告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关于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定位;学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采取集中研讨、座谈交流等方式,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深化学习效果。(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区委党校、各单位党组织)
2.举办一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着重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刑法、刑诉法、监察法等内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党校)
3.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加《监察法》学习测试活动,加强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通报,确保活动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委、区委党校、各单位党组织)
4.开展预备党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责任单位:组织部、人资局(公务员局))
(四)组织“清风助廉”系列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举办新任处级干部“廉政家书抵万金”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在《武汉开发区报》上登载,引导全区领导干部严以律己、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责任单位:妇联、宣传部)。
2.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清廉江城共享幸福”主题廉政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开展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各种形式展播并报送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委、教育局、各单位党组织)
3.在《武汉开发区报》推出“车都好作风”专栏,集中展示我区2017年度“十个最满意基层站所”评议工作成果。(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工)委监委)
4.各单位要积极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在宣教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批廉政教育宣传活动,充分挖掘本部门、本系统廉政文化资源,大力推动廉政文化特色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试金石,认真谋划,有序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发挥好“头雁效应”。各有关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周密部署、注重协作,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正能量。
(二)突出重点,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坚持宣教月活动是严肃的政治教育活动的定位,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涵、拓展教育载体,创新工作举措,推动纪律规矩入脑入心,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和反面教材的镜鉴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注重实效,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大力推动纪律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力求各项活动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确保宣教月活动形式与内容相统一,质量与效果相统一。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开展宣教月活动的集中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方案、信息和总结(6月1日前)报送区纪(工)委监委组宣室(邮箱:64556689@qq.com、179040629@qq.com,联系电话:84752256)。工委(区委)将适时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通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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