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整合全区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整合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关于整合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武政办〔2016〕16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和《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开发)〔201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整合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创新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共享公共服务资源、统一交易制度规则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提高综合监管、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管办分离。发挥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中的主导作用,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权和操作权分离,各行政监督部门不再具体操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集中交易,规范运行。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体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利用信息网络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3.转变职能,创新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与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行政监督与交易活动相分离的监督管理体制。减少对交易活动的行政干预,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和信用管理,创新电子化监管手段,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二、整合内容和目标
(一)整合内容
依托区级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区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含交通、水利、园林、环保、人防、信息工程等)和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
(二)整合目标
按照建立统一的场所设施、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的要求,以理顺管理体制为突破口,于2017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规范工作;依托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逐步构建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指导协调机构,由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任主任,区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区政府)分管副主任(副区长)和区党政办主任任副主任,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研究解决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与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将建设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服务工作职能、编制、人员进行整合集中,实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与交易服务机构的分离,增加政府集中采购交易服务职能,成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区政府采购中心”牌子),挂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牌子,隶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为全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
(三)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
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和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协调、督促处理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活动的投诉。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受理和处理投诉事项,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察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四、组织保障
(一)组建工作专班
成立全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区政府)分管副主任(副区长)任组长,区党政办(法制办),工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行政审批局、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审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指导、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行政审批局办公,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整合规范工作。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交易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机构整合过程中干部队伍稳定。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清产核资、资产审计、产权交接等工作,确保整合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
区党政办、工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督办指导,区监察局要加强对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行政监察,对推诿扯皮、影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进程的行为和责任人要予以责任追究,区审计局要加强交易服务机构整合过程中的审计监督,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彭 浩 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黄胜林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纪(工)委书记
李 林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区政府副区长
黄元峰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龙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魏启明 区党政办公室调研员
刘 强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周 波 工委(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毛学峰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茂华 区发改局局长
肖小鹏 区经信局局长
周慧明 区教育局局长
李应才 区民政局局长
陈有雄 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王 辉 区财政局局长
周克辉 区国土规划局局长
余仕伟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文革 区环保局局长
熊先华 区农业局局长
薛爱强 区招商局局长
陈祖芳 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鄢卫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东舫 区城管局局长
何承林 区安监局局长
全永平 区审计局局长
王锦中 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伍利群 汉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区行政审批局合署办公,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