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省委反馈了督察意见,其中,涉及我区需要整改的问题有11项,需要落实的意见建议19项。为认真贯彻落实督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调查处理工作,持续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经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胡亚波  市委常委、工委(区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胜林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纪(工)委书记

冯爱明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

何裕生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黄元峰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党政办主任

李彩云  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

    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

      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党政办(法制办)、纪(工)委(监察局),工委(区委)组织部(编办)、宣传部,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国资办)、人资局、国土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卫计局、城管局、安监局、气象局,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由区领导兼任的,由第一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追究等有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和宣传报道组四个专项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钱乔同志任组长,区党政办调研员魏启明、区环保局局长李文革任副组长,区纪(工)委(监察局),工委(区委)组织部(编办)、宣传部,区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资局、国土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局、城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制定、对接和上报我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等工作。日常工作由区环保局承担。

案件查办组:由区纪(工)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刘强任组长,区环保局纪委书记李忠会,区监察局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高欣荣、主任科员梁文建为成员。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下,具体承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移交我区的督察组反馈问题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严肃追责。

整改督察组:由区党政办许忠祥任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胡续海、区党政办工作人员董晶为成员。具体负责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等。

宣传报道组:由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毛学锋任组长,区环保局调研员余国华、区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郭业飞、工委(区委)宣传部新闻口负责人周明德、区新闻信息中心记者彭宇为成员。具体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信息公开等。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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