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政办公室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区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515


区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履职尽责

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督促政府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履职尽责,决定今年在全区继续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八次党代会、区三级干部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整治服务不到位、进取不积极、工作不落实、担当不主动等新衙门作风为重点,紧紧抓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依法办事、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收集和解决问题等五个方面内容,切实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官不为、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区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持续优化我区投资发展环境,在全区形成拼搏赶超、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四个车都提供坚强保障。

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督建分离的原则进行。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统一对被督促检查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被督促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部门履职尽责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履好职、尽好责。

二、督促检查对象

2017年纳入全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范围的对象共37家。

(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类(18家):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农业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办、工委(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局、区文体新闻广电出版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档案局、区供销联社、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气象局、

(二)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类(11家):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局)、区司法局、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法制办、区烟草专卖局。

(三)公共服务企业类(8家):开发区供电公司、汉南区供电公司、车都天然气有限公司、武汉公交集团开发区营运公司、汉南区邮政局、中国电信开发区分公司、中国移动开发区分公司、中国联通开发区分公司。

三、督促检查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党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二)严格依法办事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执法、监管、服务,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故意刁难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设置条件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联系服务群众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从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事情做起;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咨询热心解答,对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四、督促检查方式

(一)明察暗访。由区人大办和区政协办组建日常监督检查组,以被督查部门和单位的基层单位、服务窗口为重点,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调研、带案下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其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移交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

(二)大数据评议。创新互联网+评议模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部门履职尽责群众是否满意投票窗口,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被督查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网上评议。综合《每日快报》《长江日报留言板》和全媒体监督平台所曝光问题的办理回复及群众满意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三)集中评议。年底,由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负责组织,从政府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机关干部和社区群干中选定2000人组成区级评议人员库,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从评议人员库中抽取200人,以问卷测评方式,对被督查部门单位进行集中民主评议。

(四)倒查追责。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被武汉电视台作风聚焦、全媒体监督平台曝光,《每日快报》和《长江日报留言板》反复反映的问题,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自查或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基层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追究区级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督促检查结果产生及运用

(一)结果产生。2017年底,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综合明察暗访、大数据评议、集中评议、日常工作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换算成分数,形成对被督查部门单位的督促检查结果。督促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二)结果运用。督促检查结果作为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挂钩。督促检查结果由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专题报告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并在全区通报。

对政府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评为不合格或整改问题群众不满意的,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的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进行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要将政府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纳入今年工作重点,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整体谋划和指导督办。被督查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部门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中,周密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统筹推进落实。被督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相关责任科室要配合抓,每名干部都要积极参与,推动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舆论宣传。要加强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武汉开发区报、汉南电视台、车都微资讯、汉南人网等媒体和各类社会宣传媒介,报道督促检查工作情况,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督促检查工作的积极性,推动督促检查工作开展。

(三)加大督导力度。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约谈交办、专题通报等方式,加强对被督查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办和指导。被督查部门要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的工作思路,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本系统基层单位认真处理群众投诉,推动履职尽责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肃整改问责。被督查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区治庸问责办、纠风办要加强对被督查部门问题整改和调查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塞责、问题整改不力,或问题调查事实不清、处理畸轻的,启动二次办理程序,强化一案双查,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调查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务求取得实效。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要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人民群众放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突出问题和最期盼解决的现实问题。要通过督促检查工作,力争使干部的思想、作风、业务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明显提升,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明显健全。

各被督查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15日、1020日之前报区治庸问责办。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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