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街道,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6620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武发〔201314号)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武政督委〔20141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规划,创建拉动;突出重点,优化过程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快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深化教育改革,统筹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高质量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
二、组织领导
成立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开发区(汉南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各街道分管领导及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办公。
三、创建原则
1.激励性原则。坚持激励为主,结合我区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调动各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激发学校创建热情,逐步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常态,促进我区教育事业不断改革和发展。
2.发展性原则。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进政府部门和学校通过内涵提升,文化引领,科学发展,以内涵、质量、特色、现代化为重点再提升、再发展,以创促建、以创促改、以创促发展。
3.公平性原则。以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优质均衡地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品质整体提升,进一步缩小区域内校际之间、学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促进教育一体化发展。
四、工作规划
1.评估对象
各职能部门、街道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列入督导评估范围,督政与督学并重。
2.创建标准
按《武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武政督委〔20141号)规定的教育督导评估标准执行。指标体系由3个A级指标(教育发展环境、教育资源配置、优质发展水平)、11个B级指标和52个评估要点组成。
3.总体目标
学校布局规划合理,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管理水平优质均衡,保障服务充分均等,入学机会公平均等。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为每个学生的全面终身发展奠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4.实施步骤
从今年起,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与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评估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至2020年,全区市级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达标率85%以上,我区高质量通过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评估验收。具体阶段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2016年,宣传动员阶段。任务:整体筹划,制订方案。创建市级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1所。开发区实验小学已经通过市级督导评估验收。
2017年,整体推进阶段。任务:创建市级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6所。重点是现有市级素质教育特色校中条件成熟的学校。
2018年,重点攻坚阶段。任务:创建市级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12所。重点是经按标准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市级素质教育特色校。
2019年,评估验收阶段。任务: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使全区达标率到85%以上,重点是新、改、扩建的学校及非市级素质教育特色校。同时,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自评整改工作,申请市级评估验收。
2020年,巩固提高阶段。任务:市级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巩固率100%,全区义务教育品质整体显著提升,区域内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高起点、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有力举措,是一项民生实事工程。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下,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落实工作责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是各级政府重要的民生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领导教育、管理教育、发展教育的责任。要保障和加大经费的投入,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区财政局要将创建投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认真落实,区教育局要加强具体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要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完善监督考核。管委会(区政府)及区教育督导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履行推进优质均衡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职能部门进行通报。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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