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20日对南太子湖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一期)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太子湖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一期)位于南太子湖北岸,江城大道东、西两侧,紧邻东风本田二厂,总面积约 389,850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约 120,965 平方米,景观用地面积约 268,88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园建工程,2、绿化工程, 3、建筑工程,4、桥梁工程,5、驳岸整治,6、其他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景观照明、弱电系统及公共服务设施等。总投资概算为10,690.06 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 8,977.63万元。该项目业主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武汉车都四水共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初步设计批复滞后,水土保持批复滞后,环境影响批复滞后
(二)项目竣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及时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安全;竣工财务决算已办理完成。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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