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管理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开展气象服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工作。
5.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
6.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管理。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
8.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武汉市气象局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组建成立汉南区气象局的协议》和《武汉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汉南区气象局国家气象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武气发[2013]32号)的精神,汉南区气象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行使全区公共气象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区气象局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内设综合管理科、防灾减灾科,下设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防雷中心。区气象局实行部门和地方双重管理、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汉南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汉南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和汉南区防雷中心实行部门和地方双重管理、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汉南区气象局定编14人,包括国家气象编制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地方事业编制6人。目前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国家气象编制5人,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地方编制3人)。
目前暂无离退休人员。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 27.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28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5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2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68.57万元(2013年财经未独立,故未与2013年比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3.5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7.34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1.28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10.28万元和培训费1.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障支出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万元。
(二)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是气象业务运行项目经费。其中:
1、自动气象站日常维护费用: 0.5万/年/站,共4个站合计2万元/年。包括自动站常规巡检、故障维修、配件定期更换、通讯费用等。
2、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发布费用:1万元/年,包括雷达卫星监测接收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和预警信息的发布服务费用。
3、电视天气预报节目集约制作费用:2万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市局集约制作汉南电视气象节目的制作成本。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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