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2月13日
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三、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表
四、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表
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4、承担落实区人民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
5、负责提出我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7、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8、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9、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
10、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环境保护地区合作交流。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拟订全区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
14、负责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在职人员岗位、业务培训。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由机关及下属 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事业单位 2个(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总编制人数 21 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 人)。在职实有人数 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 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 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
二、2017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搞好一个督察
1、对办结的中央督察组交办的46件举报件进行回头看,拟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之前组织纪检、相关部门逐个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反弹。
2、及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报告交办我区的整改任务。
3、持续开展省市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上年度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汉武水厂砖厂搬迁、军山、黄陵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未投入运行等问题)。
4、加大异味排查整改力度。沌口地区异味污染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中被列为全省群众反映突出、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已进行了初步排查,涉及100多家企业,将对异味源分重点和一般分类进行排查,按一企一档、一企一策逐个整改,基本消除异味源。
5、继续排查督察突出环境问题。对新发现的环境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为下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打好基础。
(二)抓好三个行动
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指标(优良率、浓度、改善程度)完成,在全市考核排名中等以上。(2016年,全区空气质量改善程度在全市靠前,考核排名居第四)
(2)开展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淘汰现有开启式干洗机(包括宾馆、酒店、医院、机关等内设干洗项目的洗衣房),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规范处置干洗溶剂残留物,提升本区干洗行业污染治理整体水平。
(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完成全区24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者改造。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查处。
(4)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重点推进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污染整治。完成和配合完成红金龙印务、神龙汽车一厂、二厂、东风汽车公司等VOCs治理。新(改、扩)建项目车间VOCs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按照要求开征VOCs排污费。持续开展汽车维修企业(店)执法整治。对占道、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汽车维修喷涂作业的予以取缔,查处对有经营许可,在室内从事汽车维修喷涂但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的,由环保部门予以查处。
(5)进一步淘汰黄标车,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路检、抽检等工作。
(6)加强各类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渣土和砂石运输车管理、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在建建筑工地和道路颗粒物在线监控、农作物秸秆禁烧等工作的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7)适时实施空气污染临时管控。加强空气污染预警,当空气质量监测站点PM10小时平均浓度值超过150微克/立方米,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超过150微克/立方米时,对应监测站点所在重点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8)完成区大气办的日常工作和市大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制定全区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考核办法。
(2)按市统一部署,完成和配合完成水污染行动计划相关工作。力争在全市考核中取得优良以上成绩。
(3)加强检查督办力度,双月对全区承担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单位进行一次考核排名并向全区通报。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按上级要求,今年将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时完成市下达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八项工作
1、环保机构垂直改革
按中央的部署,我省环保机构垂直改革将在6月底完成,将在市区领导下,平稳顺利地完成垂直改革工作。做到垂直改革期间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力度不弱、目标任务不减,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2、建立健全环保机制体制
按《中共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委)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武经开[2016]18号)规定,对全区相关部门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进行进一步梳理,下达相关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和任务。
完善区环委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决策、协调、组织、督办、考核职能。调整区环委会组成人员,建立例会制度,争取领导支持,加强环委会办公室能力建设。
争取在街道、工业园区设立环保机构,配备相应人员。
3、全面推进汉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创建一批省市级生态村,争取创建1个省级生态街道。完成3-5个生态示范项目。
4、全力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区农业局开展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业退养和做好禁养区外的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和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对不能做到稳定达标的养殖场依法进行处罚。
5、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对全区工业企业开展1-2轮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对重点工业企业增加检查频次,通过集中检查、突击检查、夜间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违法案件查处数达到20件左右。
6、启动第二轮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明年开展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奠定基础。
7、切实做好污染减排、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监测、来信来访办理、信息公开、排污染许可、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环境应急演练、辐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等基础性、日常性工作。
8、持续开展环保大练兵活动。为环境保护提供能力支撑。加大对环保队伍的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实行绩效目标周安排、月调度、年考核制度,全面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2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7.99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7.99万元。其中:
1.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2万元;其他支出120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57万元;其他支出1200万元。
2.部门本级机关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细化安排情况
(1)本级机关支出预算1527.99万元。主要用于:
①工资福利支出 233.14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42.71万元;津贴补贴61.86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0.84万元;伙食补助13.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2.0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9.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2.22万元。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57万元。其中:
退休费16.75万元;住房公积金 19.7万元;提租补贴5.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1万元。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33.2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33.28万元。
④项目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武汉景川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费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527.9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48.75万元,增长19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27.9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123.2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预算项目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233.14万元,比2016年增加134.5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预算项目增加。
2.商品服务支出33.28万元,比2016年增加6.2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定额标准提高。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57万元,比2016年增加20.0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二)项目支出120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水量逐年增加。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16年持平。
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
预算数 |
支 出 |
合 计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
|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
1527.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27.99 |
|
二、事业收入 |
|
节能环保 |
1462.42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246.77 |
|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行政运行 |
246.77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65 |
|
六、其他收入 |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200 |
|
|
|
二、教育支出 |
1.59 |
|
|
|
进修及培训 |
|
|
|
|
培训支出 |
1.59 |
|
|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75 |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
|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
|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6.75 |
|
|
|
抚恤 |
|
|
|
|
其他优抚支出 |
|
|
|
|
四、医疗卫生支出 |
|
|
|
|
医疗保障 |
22.01 |
|
|
|
行政单位医疗 |
11 |
|
|
|
事业单位医疗 |
11.01 |
|
|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25.22 |
|
|
|
住房改革支出 |
25.22 |
|
|
|
住房公积金 |
25.22 |
|
|
|
六、其他支出 |
|
|
|
|
其他支出 |
|
|
|
|
其他支出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527.99 |
本年支出合计 |
1527.99 |
|
七、上年结转 |
|
结转下年 |
|
|
收入总计 |
1527.99 |
支出总计 |
1527.99 |
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类 |
款 |
项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不可预见经费 | ||
|
合 计 |
1527.99 |
1527.99 |
143.71 |
48.23 |
33.28
|
87.12 |
1215.65 | ||
|
节能环保 |
|
|
1479.76 |
264.11 |
143.71 |
|
33.28 |
87.12 |
1215.65 |
|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
264.11 |
264.11 |
143.71 |
|
33.28 |
87.12 |
|
|
|
|
行政运行 |
264.11 |
264.11 |
143.71 |
|
33.28 |
87.12 |
|
|
|
|
事业运行 |
|
|
|
|
|
|
|
|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65 |
15.65 |
|
|
|
|
15.65 |
|
|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200 |
1200 |
|
|
|
|
12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16.75 |
16.75 |
|
16.75 |
|
|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16.75 |
16.75 |
|
16.75 |
|
|
|
|
|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
|
|
|
|
|
|
|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6.75 |
16.75 |
|
16.75 |
|
|
|
|
医疗卫生支出 |
|
|
11 |
11 |
|
11 |
|
|
|
|
|
医疗保障 |
|
11 |
11 |
|
11 |
|
|
|
|
|
|
行政单位医疗 |
11 |
11 |
|
11 |
|
|
|
|
|
|
事业单位医疗 |
|
|
|
|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
|
20.48 |
20.48 |
|
20.48 |
|
|
|
|
|
住房改革支出 |
|
20.48 |
20.48 |
|
20.48 |
|
|
|
|
|
|
住房公积金 |
20.48 |
20.48 |
|
20.48 |
|
|
|
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汉南区环保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汉南区环境监察大队及汉南区环境监测站2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
武汉市汉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补助)预算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
合计 |
5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
3.公务接待费 |
5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