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区街及部门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参与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落实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和财政专户。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
8、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区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承担的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和工商贸易性支出等。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参与全区社会保障规章、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规定,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按规定负责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申报、确认、项目谈判、签订贷款和转贷协议、资金管理及债务偿还等工作。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12、管理和指导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规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承担全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和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4、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资产管理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主要职能
1、负责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
2、负责参与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公示,确保登录到《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数据完整、真实。
3、负责“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要求填写并及时发放到农户,不得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发。
4、负责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不准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
5、负责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优抚救济、救灾救济、村医补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发放对象的核实,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审查核实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申报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戡,做好项目公示。
7、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8、负责组织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新农合、新农保基金的征收管理。
9、负责协调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及时督促村、社区报账员按时按规报账,保证村财管理民主、公开、透明、规范。
10、负责做好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集体“三资”的清理核实和动态管理。
11、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村级债务情况,防止发生新债。
12、负责所管辖行政村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涉农收费的监管工作,防止乱收费。
13、负责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4、负责所管辖行政村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5、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构成
汉南区财政局由局机关和依据机构改革核定9个事业机构组成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国库收付中心、预算编审中心、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农业发展办公室、纱帽财政所、东荆财政所、邓南财政所、湘口财政所)。
(四)人员构成
汉南区财政局总编制人数10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8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0人)。在职实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6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4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26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40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64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940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53.77万元,增长6%,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10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53.7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4名事业人员和在职人员自然增资。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59.4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等。
2.商品服务支出75.15万元。主要是维持单位自身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37万元。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医疗卫生、抚恤等。
(二)项目支出230万元,与2013年预算持平。其中:
1.税源调查、财源建设、预算和决算编制等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财源信息调研;组织编制全区年度预算、决算、超预算收入等人大报告、部门预算汇编等工作;负责区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等;组织全区部门(单位)决算工作。
2、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3、会计管理工作项目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中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会计管理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工作等。
4、“三农”工作管理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乡镇配套改革工作经费;全区惠农补贴宣传、信息资料采集、惠农补贴发放等工作经费,农村工作“一事一议”;行政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经费等。
5、信息化建设4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数据录入、上传、查询,网络运行维护、宣传、信息更新等费用支出。
6、基层财政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财政所文明创建、创建基层满意站所等工作经费。
7、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部门预算、预算指标管理、非税收入系统、社保基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网络运行与维护费。
8、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农发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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