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南规伽书店(个人独资)等21家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见附件名单):
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检查,武汉南规伽书店(个人独资)等21家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存在无实际经营场所的问题,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现做出如下决定:撤销你单位(个人)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注册地址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单位(个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册地址在汉南区的单位(个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7-84217758
联系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12号窗口
附件:《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3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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