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处罚相关企业名单(20250331-20250403)

发布时间:2025-04-09 09:26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双公示名单

根据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市信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武信用办〔2018〕1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处罚相关企业名单(20250331-20250403)公示如下:

行政处罚名单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结果

处罚编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机关

1

刘刚



罚款

武经开农(农机)罚〔2025〕1号

依据《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鄂农发〔2023〕19号)242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害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2

湖北孟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梁乐乐

91421200MA4F2PGK2A

罚款

武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8号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3

陈贵勇



罚款

(经开)城罚决字[2025]第00020号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4

陶雨程



罚款

(经开)城罚决字[2025]第00021号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5

武汉沃荣腾物业有限公司

陈美红

91420111MADP6UXWXM

罚款

(经开沌阳)罚决字[2025]第000202号

依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2021年) 第二十九条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道办事处

6

刘刚



罚款

武经开农(农机)简罚〔2025〕1号

依据《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鄂农发〔2023〕19号)242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害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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