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省序号38任务中涉及我区的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农业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督察发现,湖北省统计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虚高,畜禽粪污利用不当问题较为普遍。
二、整改目标
规范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客观真实反映利用情况。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12月底前,全力配合省级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对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中填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开展抽查核查,对填报信息不实的督促相关区整改到位;2025-2026年每年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抽查核查,抽查核查结果在相关考核中运用。组织参加省级填报工作培训,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培训,推进落实《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畜禽养殖场严格落实还田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粪污台账记录准确、去向可追溯,逐步提升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真实性、准确性。
(二)结合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加强畜禽养殖场(户)排查,对发现畜禽规模养殖场未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等及时移交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营造有力的资源化利用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经全面核查整改,我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行为规范有序,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准确、去向可追溯,综合利用率数据真实可靠,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数据核查与培训落实到位。2024年10月31日配合市农业农村局核查组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数据跟踪监测现场抽查核查;2024年12月全力配合省级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对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中填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开展抽查核查。针对核查发现的7个规模养殖场(2024 年停养1个)存在的设计年出栏规模与2023年末存栏数据不符、沼液及液体粪污贮存池容积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粪肥还田作物种类和面积填报不准确等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狠抓日常监管,督促指导8个规模养殖场(含2025年复养场户)落实四项要求:一是建立完善粪污资源化管理计划和台账,确保记录准确、去向可追溯;二是做好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三是保障粪污消纳合同合法有效;四是持续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
积极组织2个畜牧养殖重点街道畜牧中心、8家规模养殖场相关人员共15人,参加省、市级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线上线下培训3次。
2.联合监管排查成效显著。结合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建立畜禽养殖场(户)清单,涵盖规模养殖场8个,散养家禽861户。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日常监管排查,重点核查环评与排污许可登记、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及运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立、粪污直排、粪肥超量还田等情况,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6年8月18日至8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李细龙 电话:027-84855086
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8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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