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桥:
经核查,李胜桥,身份证号:42010519******2411,你于2022年1月通过提供虚假病历方式办理了残疾人证(证号:42010519******241142),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惠残资金情形。2026年6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残联)依法注销了你的残疾人证。2022年1月至2026年6月间,你方通过残疾人证享受的护理补贴等惠残补贴资金共计10468.06元(大写:壹万零肆佰陆拾捌元零角陆分)。我单位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社区残协工作人员向你方发送《退款告知书》,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退回所享受的惠残补贴,但至今仍未按要求退回。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第三点第四条:“对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原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依规停止发放补贴,并加大对非法获取补贴资金的追回力度,视情将其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根据以上有关规定,现责令你方自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将所领取的惠残补贴资金退回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接收退款资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
银行账号:320200872920039051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号:102521000513
附言:姓名+退回惠残补贴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
2026年7月30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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