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5 16:11 作者: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等法律法规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63要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依法对3家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就检查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点检查2025年度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聚焦2025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聚焦2025年度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查处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按照全省国资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延伸检查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根据省厅有关要求,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

三、检查名单(4家)

(一)行政事业单位(3家)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国有企业(1家)

武汉绿岛生态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检查时间

20267-11月。

五、检查人员

区财政局监督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六、检查要求

全体检查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依法检查,公正执法,接受监督。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反映检查对象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科

联系电话:027-84752217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6714日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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