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民政局2026年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6-07-09 10:56 作者: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经调查,以下11家社会组织存在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条第(三)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78号)第十六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对下列11家社会组织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及相关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

附件:武汉经开区民政局2026年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公示(第二批)

武汉经开区民政局

202673

附件:

武汉经开区民政局2026年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公示(第二批)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类别

处罚原因说明

备注

1

武汉市汉南区欣欣幼儿园

武开民罚决字〔2026〕第10

撤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十条,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

武汉市绿色建材产业协会

武开民罚决字〔2026〕第11

撤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条第(三)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78号)第十六条第(三)款,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3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狮高尔夫协会

武开民罚决字〔2026〕第12

撤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条第(三)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78号)第十六条第(三)款,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4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医疗机构医师协会

武开民罚决字〔2026〕第13

撤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条第(三)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78号)第十六条第(三)款,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5

武汉晟羽羽毛球俱乐部

武开民罚决字〔2026〕第14

撤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十条,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子恩养护院

武开民罚决字〔2026〕第15

撤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十条,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7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太阳幼儿园

武开民罚决字〔2026〕第16

撤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十条,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物流行业商会

武开民罚决字〔2026〕第17

撤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条第(三)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78号)第十六条第(三)款,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9

武汉卓誉网球俱乐部

开民罚决〔202618

撤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十条,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1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云英艺术馆

开民罚决〔202619

撤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十条,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1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守护者应急救援队

开民罚决〔202620

撤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十条,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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