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号)精神和区财政局《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25年7-9月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选的四家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事处、武汉军山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关注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重点关注“四风”问题、财会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项目资金、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在建工程转固、“三公经费”、绩效评价政策执行等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关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有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规模、人为调节收入利润情况;是否存在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在建工程是否及时转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的行为;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二、检查发现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审核程序执行不到位;经费支出缺乏事前审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支出报销程序不合规;值班安排未履行事前审批手续且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具体包括:未按规定及时对在建工程进行结转处理;未严格依据会计准则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采购管理不规范。突出表现为: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符合准入资格;多家询价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合同约定的服务起始日期或成果交付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未及时备案;关键合同要素缺失;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提前支付款项;项目实际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
(五)资产管理不规范。具体问题有: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转为无形资产并进行规范管理;资产核销未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
(六)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合理。部分单位在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执行严肃性等方面存在问题。
(七)验收程序不合规。主要表现在:审计成果文件缺少注册会计师签章;验收单位未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盖章。
三、检查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已向四家被检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我局责令其必须立足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对可立行立改的问题,须立即整改;对需持续整改的事项,应作出明确承诺并制定分步整改计划,加快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5年9月9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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