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7 09:11 作者: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要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依法对3家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1国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就检查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点检查2024年度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

2.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在建工程转固、三公经费绩效评价政策执行等情况;

3.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

4.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5.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6.“四风”问题、财会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项目资金、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

二)国有企业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2.持续关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有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3.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会计核算真实性、资产质量和投融资情况;

5.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规模、人为调节收入利润等;

6.是否存在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在建工程是否及时转固等行为;

7.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8.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名单(4家)

(一)行政事业单位(3家)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事处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国有企业(1家)

武汉军山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四、检查时间

20256-11月。

五、检查人员

区财政局监督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六、检查要求

全体检查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依法检查,公正执法,接受监督。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反映检查对象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科

联系电话:027-84752217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578日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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