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8〕21号)的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税务局联合对经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提交的申请免税资格资料进行了审核,现认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技术创新研究院、武汉长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取得2024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6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附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4年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财政局 (汉南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4年
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表
序号 | 新认定/复审 | 单位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认定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技术创新研究院 | 12420118MB1M86264W |
2 | 新认定 | 武汉长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 52420100MJH2707992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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