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1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4〕159号)等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区、市、省逐级审核,最终拟对武汉经开区2家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商业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给予贴息,贴息金额合计217万元。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联系电话:027-84855921
附件:2024年武汉经开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情况表
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2024年武汉经开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情况表
序号 | 申报主体 | 主体类型 | 审定贷款金额 (万元) | 审定贴息金额 (万元) |
1 | 武汉大北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湖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20000 | 206 |
2 | 武汉牧原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 规模猪场 | 2000 | 11 |
合计 | 217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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