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相关部门:
按照《省发改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鄂发改体改〔2022〕129 号)、《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武发改体改〔2022〕171 号)精神和区政府抓好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已纳入调整后清单的相关事项,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衔接沟通,确保符合“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严禁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二、认真研究制定清单落地实施配套措施。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对清单所列事项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各部门要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适时组织做好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案例归集和报送机制,落实定期通报制度。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和明确案例归集范围,通过地方自查、部门协查、媒体归集、市场征集、汇总复查等方式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及时发现违背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的典型案例,实行点对点通报,并跟踪督办整改,通报和整改情况向区发改局以及市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或报告。
四、加强政策解读并及时总结报告。各部门可采取报、刊、网、端、台等形式,既要加强“全国一张清单”的宣传,又要宣传细化实化清单后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事项举措,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分别于6 月底、12 月底前将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等报送区发改局。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
(请在国家发改委官网https://www.ndrc.gov.cn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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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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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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