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武汉港口岸扩大开放汉南港区。2019年9月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纱帽作业区口岸配套工程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调整为经开港口公司投资建设,原已建和拟建口岸设施由政府购买使用。2020年8月,纱帽作业区一类口岸建成并通过省口岸办组织的预验收。2021年2月,管委会研究同意采取所有权转让和购买长期使用权购买纱帽作业区已建和新建一类口岸设施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购买一类口岸资产范围及方式
公用综合码头已建和新建的一类口岸工程项目,包括海关监管区、检验检疫中心、口岸配套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能够转移和产权转让的资产,政府直接收购按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无法转移不能办理产权转让的资产,政府购买长期使用权。
以《一类口岸资产专项审计报告》(鄂民拓审字〔2021〕089号)审计结论为准。签订《纱帽作业区一类口岸资产转让合同》和《纱帽作业区一类口岸购买使用权协议》,据实支付。
三、购买长期使用权期限
一类口岸使用权期限与一类口岸的存续期一致,在购买使用权协议中进行约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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