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各单位: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每年一次,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危险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的防雷减灾安全工作。对已安装的防雷装置应主动接受防雷减灾机构的年度检测与检查,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各单位应及时整改。
二、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经过检测不合格而又拒不整改的、防雷装置设计未经防雷检测机构核准擅自投入使用的、对重大雷电灾情隐瞒不报等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权限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气象局
2020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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