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强县工程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3〕85号)、《湖北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实施强县工程、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坚持农民教育培训服务农民、服务产业、服务乡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湖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23年围绕主导产业培育53名农民,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开展培训。其中:专业生产型、专业技能服务型53人,累计不少于7天,补助标准人均1500元,班级总资金7.95万元。
培育粮油稳产保供等专业生产型、专业技能服务型人才。
围绕“两稳两扩两提升”,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油菜产业发展、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油菜产业绿色革命科技攻关示范县、粮食主产县等重点地区,要带头联合种植、农机等部门,开展稳粮扩油技术技能全产业链培训。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须实现大豆种植户培训全覆盖。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个学时),可安排1-2天线上教学。可安排不超过12学时线上教学。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理论培训、线下理论培训、线下学习实践、跨区域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1500元。
三、组织实施
坚持“锁定对象、精准培训、跟踪服务、配套扶持”的思路,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组织农民培训。
(一)选准培训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愿意为乡村振兴服务的农业从业者和返乡入乡创业者。我区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让有需求的农民得到所需要的培训和教育,并向各街道发放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调查表。
(二)科学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我区主导产业,按照行业指导和技术推广职能,确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培育机构承担本行业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湖北楚湘农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实训基地。
培训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确定培训专业,落实培训对象,培训方案须经培训委托单位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备案。综合素养课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爱国、尚农、勤勉、诚信”农民精神,鼓励优秀高素质农民加入党组织。要积极将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知识纳入课程。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农民学法用法,争当学法用法示范户,符合条件的及时挂牌宣传,培育学法标杆。专业技能课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灵活设置教学内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提升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本领。稳粮扩油保供任务培训班要根据培训班主题,突出加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水稻小麦大豆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油菜种植加工全过程技术等培训。能力拓展课要着力传授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等,提升科技兴农本领。
(三)创新培育模式
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优选精品课件和教材。
加快推进线上培训和考核,积极利用云上智农、荆楚智农、腾讯课堂、CNKI(知网)智慧农民云平台等,提高线上培训和考核覆盖面。技能服务型和专业生产型可安排不超过 12 学时线上教学。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理论培训、线下实习实践、跨区域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鼓励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田间学校、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产业园区、创业园区、科技小院等建立实训基地,提高实习实训和实操教学比重。
(四)加强教学管理
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负责人要到班讲解培训政策。落实教学计划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计划。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对培训班台账的真实性负责。落实在线评估制度,开班时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结业前组织学员开展在线评价,学员参评率不低于85%。搞好教学服务,力争满意度不低于85%。落实培训效果考核制度,对学员课堂表现、学习任务完成、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测评,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五)加强跟踪服务
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培训机构,建立技术指导、成果转化、创业支持等跟踪服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线学习和信息推送等服务,组织开展定期回访,了解学员发展情况,畅通问题反馈渠道,积极指导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聚焦人才成长全周期,持续加强指导,促进健康发展。
四、资金管理
高素质农民培训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做到每个班都要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经费有预算、核算。
2023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共7.95万元。
(一)补助标准
粮油综合培训班(53人)。累计不少于7天(或56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1500元,班级总资金7.95万元。
(二)开支范围
按照“钱随事走”原则,项目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培训机构、农民田间学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全过程支出。主要包括:
1、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声像教材和“云平台”在线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流量等方面的支出。
2.教师费。指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线上授课)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支出。
3.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结业证书、学法用法示范户牌匾等支出。
4.线上培训费。用于云上智农、荆楚智农、腾讯课堂、CNKI(知网)智慧农民云平台等等线上学习,主要包括运营技术服务、课件制作、平台课程、教学管理、学员流量包和专家服务等。各培训机构按照协议支付或合同支付。
5.其它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对象遴选、需求调研、培训场所(含农民田间学校)场租、宣传发动、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支出。
(三)强化资金监管
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根据实施方案,做好预算,规范资金用途,确保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或辅助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到位,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用于与农民培训无关的支出。不得无故拖延资金拨付影响项目实施。鼓励各地将实施方案抄报当地审计、纪委等部门,强化项目前置监督,形成监管合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争取党委组织、教育、财政、妇联、、共青团、退伍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作,联合农业系统相关行业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围绕“三农”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二)严格项目监管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农业农村系统工作评价等多项考核指标。我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是组织实施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做好项目监管和绩效考核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和及时性、培育任务完成率、在线评价率、参训农民满意度,建立真实完整培训台帐,加强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应用。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绩效管理、资金分配等工作重要依据。要督促培训机构合理安排培训进度,确保培训质量。
(三)加大典型示范宣传。继续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和优质教材;及时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优先推荐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大赛”“十佳农民”等资助活动及“头雁”项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农民满意的良好氛围。
附件:1、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解表
2、培育机构确认表
附件1
经开区(汉南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单 位 |
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 |
总计 | |
产业 名称 |
人数 |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粮食综合培训班 |
53 |
53 |
合 计 |
53 | ||
附件2
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法人代表及组织机构代码 |
441379669 | ||
经营范围 |
类型(打√) |
1、国家事业单位 √ 2、农业农头企业 3、农民专业合作社 4、家庭农场 5、社会机构 6、其他 | |||
主管部门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39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董严波027-84851465 |
教学场地面积(㎡) |
6500 |
容纳人数 |
400 |
专职教学管 理人员数量 |
25 |
师资数量 |
4 |
实习实训基地数量 |
4 |
培训机构 申请承诺
|
我中心承诺上述我承诺上述信息属实,能够按要求完成教育培训任务,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训效果评价)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项目县可要求申报机构提供师资、基地名单等有关材料。 2.县级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文档一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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