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4〕10号)、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民办发〔2019〕7号)以及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9〕17号)文件要求,我局为全区8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共4.5万元。
一、发放对象范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发放对象参照孤儿受助对象条件,即年满18周岁以上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资助标准参照孤儿助学标准,即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按季度发放,时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就读期间。
三、发放方式和监督电话
助学金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发放到其本人银行卡。
监督电话:刘凯,027-84730081
附件: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武汉经开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公示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武汉经开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公示表 | |||||
序号 | 姓名 | 发放项目 | 就读院校 | 发放金额 | 备注 |
1 | 刘**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 武汉工程大学 | 5000 | |
2 | 王**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 5000 | |
3 | 吴**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5000 | |
4 | 吴**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 汉口学院 | 5000 | |
5 | 廖**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 长江职业学院 | 10000 | 第一学年,一次性发放1万元 |
6 | 张**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 汉口学院 | 5000 | |
7 | 刘**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 武汉第一职业技术中心 | 5000 | |
8 | 黄**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 吉林大学 | 5000 | |
合计 | 45000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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