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汉南区云球蒸馏酒门市部

发布时间:2026-08-12 16:16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25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428日,我局对汉南区云球蒸馏酒门市部内销售的高粱酒谷酒进行了抽样检验,202652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NoJ2026310580”“NoJ2026310579”。高粱酒及谷酒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6529,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我局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警告。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经排查原因为食品原料及交叉污染问题。当事人立即停止从该供货商进货,同时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当事人承诺在此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事件发生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全体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从此事上吸取教训,以后对食品原料采购进一步加强管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8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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