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6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8日,我局对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鼎丰水果经营部内销售的“小台农芒果”进行了抽样检验,2026年5月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No:B8G409009B8F60E2600”。小台农芒果经抽样检验,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6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由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经排查原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当事人立即停止从该供货商进货,同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当事人承诺在此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事件发生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全体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从此事上吸取教训,以后对食品原料采购进一步加强管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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