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7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汉南区薇湖水岸幼儿园(当事人)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27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汉南区薇湖水岸幼儿园”内使用的“餐碗”进行了抽样检验,2025年5月2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CCIC12508146”,检验结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5年6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接受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陈述餐具冲洗不彻底,消毒设备老化且消毒设置的温度、时间不当,为了彻底解决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的问题,后续会采用高温蒸汽消毒、延长浸泡冲洗的时间、对消毒柜全面检修。另查明当事人在收到餐具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积极整改,已于2025年6月11日再次送检,2025年6月20日收到新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合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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