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彤悦蔬菜经营部经营的食品(白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23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白萝卜为不合格食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WH2025SC01525。
(二)2025年5月2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结果。当事人表示认可抽检结果。
(三)2025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白萝卜销售。
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市监处罚〔2025〕133 号],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4.94元;2.处罚款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收到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经排查原因为购进渠道问题。当事人立即展开召回工作,并且承诺会进一步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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