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爱梦超市(个体工商户)(“四季豆”和“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7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爱梦超市(个体工商户)内销售的“四季豆”和“生姜”进行了抽样检验,2025年5月14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No:B8F417020B8F60C0322”和“No:B8F417020B8F60C0323”。四季豆经抽样检验,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已于2025年5月16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爱梦超市(个体工商户)在收到“四季豆”和“生姜”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该店铺承诺在此次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事件发生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全店铺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从此事上吸取教训,以后对农产品销售进一步加强管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设,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强为顾客服务的理念,同时认真虚心接受监督检查,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爱梦超市(个体工商户)承诺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7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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