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商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腾泽惠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我局于2024年11月11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销售的年糕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SP202410718。
(二)2024年12月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检结果,当事人表示认可该结果。
(三)2024年1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年糕销售。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武汉腾泽惠购商贸有限公司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市监不罚〔2025〕8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收到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已更换新的供货商,建立了进货查验制度,发布了召回不合格食品的公告。当事人表示会加强进货渠道管理,规范进货流程,坚决索要检测合格报告,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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