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我局接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报告编号为NO:(2024)ZXS3-00231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武汉益力宝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饮用纯净水检验结论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益力宝饮品有限公司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益力宝饮品有限公司的桶装水进行了抽样检测。在抽样检验中:武汉益力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其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1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企业生产环境、生产及销售记录进行核查。通过调查了解:当事人保留了2024年7月12日生产饮用纯净水的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但是未提供检测报告。2024年8月29日,报经分管局长批准予立案。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针对武汉益力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饮用纯净水的行为,当事企业已进行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也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经我局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
二、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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